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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卡申請 電子紀錄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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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度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

衛生福利部為獎勵開始申請囉~

從事衛生保健、社會福利領域並領有紀錄冊之志工,符合該獎項服務時數,運用單位可於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 前,

採網路系統送件申請: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提報後,請再檢附獎勵名冊電子檔(k9151122@ems.miaoli.gov.tw)寄給社會處社會培力發展科 徐先生核對。

各項獎勵同等次徽章及得獎證書之頒授,以每人一次,每次一種獎勵等次為限。

 

特別注意:

 系統上:「衛生福利獎勵」、「志願服務獎勵」有效服務時數新增「績效證明書」檢核條件。

 說明:若運用單位未於系統內協助產制績效證明書,則志工於該運用單位(含轄下單位)服務時數不可列入「衛生福利獎勵」、「志願服務獎勵」有效服務時數。

  ● 有效服務時數明細認列狀況,可透過【獎勵獎項作業區】中【衛生福利獎勵資格查詢】、【志願服務資格查詢作業】查詢志工後,點擊【明細】欄位確認。

  ● 具「運用單位權限」管理者方能於單位上開立績效證明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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